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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7-7-23 15:34:00 信息已经过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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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学改革,规范教学管理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,根据教育形势的发展和我区教育教学实际,特提出如下十条教学质量管理意见,望各单位遵照执行。 一、全区教育工作者要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到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,明确教学质量是立校之本、学校发展之本。 二、校长要把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用于研究教学、指导教学,经常听课评课,努力参加教研活动。学校领导要兼课。教学校长必须兼课,率先垂范。 三、实行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制。学校领导包年级、包学科,责任到人。 四、深入学习魏书生教育思想和洋思教学经验,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 五、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,把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。开展单元过关,认真组织期中、期末考试。 六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力度,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测和抽测活动。开展小学五年级文化素质检测,其他年级教学质量抽测,初中各年级教学质量检测等活动。 七、鼓励学生冒尖,培养学生特长,开展学科竞赛。学校要重奖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竞赛成绩突出的学生。 八、加强师德建设,规范教育行为。教师不准无教案上课,不准带通讯工具上课,不准搞有偿家教,不准让学生滥买学习资料,不准体罚学生。 九、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。坚决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。对于教学质量处于同类学校末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,限期整改,学校及学校主要领导一律不能评为区级以上先进。 十、实行教学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。对措施不力而影响教学质量提高者要追究其个人责任,对主要领导实行戒免。
二OO三年八月十二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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